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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有哪些方式?怎么选择合适的法律咨询方式?

发表时间:2022-09-04 16:52作者:郑州许鑫律师来源:郑州许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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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有哪些方式?怎么选择合适的法律咨询方式?

法律咨询分为事前法律咨询与事后法律咨询。事前咨询,典型的场景是与他人签订合同前。事后咨询,一般是法律纠纷发生后,寻求解决纠纷的法律途径。

一、法律咨询有哪些方式?

法律咨询的方式大致分为以下几种:面对面法律咨询、电话法律咨询、社交软件法律咨询、电子邮件法律咨询、替他人法律咨询等。

1、面对面法律咨询

面对面法律咨询,是最为传统的法律咨询方式,不仅仅是法律咨询,全行业均可适用,但即便是在现在这个互联网如此发达的时代,面对面法律咨询依然是最好的法律咨询方式。

面对面法律咨询,对律师来说就是一个望闻问切的过程。

,即看,看咨询者所携带的材料。所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打官司讲究重证据,轻口供。尤其是商业纠纷,商业纠纷往往涉及合同,合同是交易的开端,大多也决定了合同如何履行及纠纷如何解决。

,即听,听咨询者所见所闻所感。书面材料是静态的,而纠纷的发生和解决是动态的过程,这是书面材料所不能体现的,同时律师能够通过倾听了解咨询者的法律咨询需求。

,即通过向咨询者发问,获取对解决纠纷有用的信息。咨询者单方陈诉的内容并不一定就是解决法律问题所必须的,有时会变成啰里啰嗦的倾诉。律师需要根据理论与经验,引导咨询者回答与咨询问题有关联的内容,同时就书面材料中的疑点、咨询者陈述中的疑点或者书面材料与咨询者陈述之间的矛盾点向咨询者进行求证。

,应当是切入主题,提供解决方案。通过“望、闻、问”三个步骤,律师可以对案件事实有清晰的认识,根据法律规定和实践经验,提出不同的解决方案供咨询者选择。

面对面法律咨询的优点是显而易见,即律师全面了解事实,咨询者通过法律咨询获取清晰的解决方案和思路。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即需要专门花费时间。但是能解决事情,花时间难道不是非常必要的吗?

咨询者呈现的内容越真实,律师提供的解答越准确。

2、电话法律咨询

电话咨询,最大的优点是即时性,缺点是太突兀,且不一定能得到准确的解答,不一定被律师所接受,因为咨询者在法律咨询时并不知道律师是否方便,律师很有可能正在开庭、谈案件、休息等,很可能无法接听咨询者的法律咨询。咨询者说“律师,我就是简单问一下,有欠条可以起诉吗?”,如果律师恰好在忙工作,很可能回答你“可以”。实际上咨询者想知道的是能不能胜诉或者能不能拿到钱,但通过电话得到的回答往往是不准确的,律师怎么知道咨询者是哪种债,怎么知道欠条上都有什么内容,怎么知道欠条出具多长时间了?有任何一方面出了问题,对咨询者都是巨大的打击,反过来还会埋怨律师不专业。

通过电话法律咨询更多适用于已合作客户、亲朋好友,律师对已合作客户的业务或亲朋好友的情况已经有一定的了解,能够通过电话提供比较准确的解答。

3、社交软件法律咨询

微信、QQ等社交软件几乎已经成了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也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咨询方式。不少通过电话法律咨询的,通过简单陈述了解法律咨询的内容属于哪种纠纷,如果是常见纠纷(比如婚姻继承、买卖租赁、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劳动工伤等),我会让咨询者加微信,同时推送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公众号:微法律),里边有很多常见法律咨询纠纷的法律常识、类似问题的解答及法院的相关案例,可以对号入座解决法律咨询问题。如果仍然不能够解决疑问的,可以就具体情况进一步法律咨询。

但对于直接在微信聊天界面咨询具体问题并长篇大论的,我是拒绝的。微信≠短信,你在线,我不一定在线,你不在,可能我还在。曾经有个咨询者晚上十一点加了我的微信,发了句“您好”,我回复了“您好”,然后呢?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于是睡觉。第二天早上打开微信,发现这个咨询者凌晨两点发了一句“能咨询吗?”,当天工作不多,有些空闲时间,于是回了句“可以,如果您方便的话,可以到律所咨询,或者先电话简单咨询一下,13525588847”。然后,当天上午并没有接到电话法律咨询,下午就外出办事了,晚上再打开微信,就发现这个咨询者在下午四点回复了“你能给我打过来吗?”,我怎么给你打?即便我愿意打给你,鬼知道你电话号是多少啊?然后,我没耐心了,直接把微信公众号分享给了咨询者。

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社交软件法律咨询效率极低,效果极差。

4、电子邮件咨询

此种法律咨询方式最为严谨,但适用人群不广泛,主要适用于合作客户,尤其是企业客户。电子邮件法律咨询,可以对单次法律咨询过程有一个很好的记录过程,使律师的工作成果可视化。

曾经有一位企业客户对自己的法律顾问说,请法律顾问花了不少钱,除了日常法律咨询、做合同外,就没见到律师给自己打过官司,法律顾问费白花了,但事实上是请了法律顾问之后,企业再没出现过重大纠纷,当然不需要打官司,官司缠身对企业发展并不是好事。客户并没有看到律师的价值,是因为律师的工作成果没有可视化。

电子邮件法律咨询,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一般是企业负责人或者企业中特定的员工将遇到的法律问题通过书面语言传递给律师,同时邮寄或扫描发送相关资料,由律师书面解答回复电子邮件,或者以法律意见书的形式对法律咨询进行全面解答。这样的解答是律师花费充足的时间,一字一句推敲出来的,是经过深思熟虑形成的,甚至是团队研讨的成果,这样的解答准确性往往也是最高的。

5、替他人法律咨询

这里所说的“替他人法律咨询”,不包括事主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行动不便、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因犯罪正在服役等特殊情形。专指那些有口有脚,却不愿自己亲自咨询,恰好亲朋好友又愿意“管闲事”的情况。严格的说,这并不是一种标准的法律咨询方式,或者说是法律咨询方式中的异类。

律师通过与咨询者简单沟通,有时是可以判断出咨询者所谓的“亲戚”、“朋友”指的就是自己,有的法律咨询内容属于隐私,咨询者不愿让律师知晓这就是他自己的事情。比如,某咨询者咨询离婚问题,虽然一直说是帮亲戚问的,但是连亲戚的床头之事都很清楚,这八成就是给自己问的,只是不好意思罢了。

但有些咨询者真是给他人问事的,这种法律咨询方式只有弊端,没有任何优点。法律咨询犹如寻医问诊,我们应该从来没有见过生病的人在家待着,健康的人去医院代替病人看医生的吧。首先,不是自己的事情,不可能最了解,最起码没有事主更清楚,也就不可能将真实的情况告知律师,在真实情况不明情况下进行法律咨询得到的一定是不准确的解答,甚至是完全错误的解答;其次,咨询者并不能替事主做决定,各行各业都不喜欢“我就问问,我不买”这句话,法律咨询是一种商品,一种商业服务,有的咨询者愿意替他人法律咨询,但却不愿意代替事主支付法律咨询律师费,当然更不可能决定是否委托律师代理;再次,既然来法律咨询,一定是自己不懂,律师解答的内容咨询者往往能学到一半就不错了,在向朋友转达时,再砍掉一半,或添油加醋,甚至造成南辕北辙;最后,律师是靠时间和知识吃饭的,由于错误的法律咨询方式,使得律师传授了错误的法律知识,浪费了各方的时间,并可能导致事情办砸,这样的结果是大家都不愿看到的。

二、怎么选择合适的法律咨询方式?

合适的,即适合自己的。面对面法律咨询依然是首选。如果有书面材料的,一般会是比较重大的纠纷,当然推荐面对面法律咨询,对于在电话中念合同条文的法律咨询,律师是拒绝的。如果是已经与律师有合作的客户,可以选择电子邮件咨询,并通知律师确定交付工作成果的时间即可。如果是简单的事情,比如咨询者想离婚,已经协商好了,只是不知道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材料,什么程序,这样的问题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问题。这种情况最好是向结婚地民政部门咨询,或者咨询律师,电话咨询就完全可以解决问题。如果是既无时间到律所面对面法律咨询,也不愿打电话的,可以和律师预约时间,通过微信、QQ等社交软件法律咨询,但这种法律咨询方式往往会花费双方较多时间。

根据所要咨询的问题和自己的具体情况,合理选择法律咨询方式,才能获得最好的法律咨询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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