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许鑫律师网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本网站主要目的为普及法律知识、分享实践经验,所有内容皆为免费提供,所提供建议仅供参考,不代表任何承诺。 
法律咨询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周六至周日 :9:00-17:00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3525588847
邮箱:ujnxuxin@163.com
许鑫律师简介
许鑫,河南辰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许鑫,专职律师,执业于河南辰中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4101201810030063。毕业于济南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郑州市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具有崇高的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工作耐心细致,责任心强。以实现委托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化为办案宗旨,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许鑫律师先后在多家律师事务所工作,现执业于河南辰中律师事务所。擅长领域:公司法律顾问,劳动合规管理、经济风险规避;民事诉讼方面,尤其擅长婚姻继承、劳动争议、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房产纠纷、借贷纠纷等;刑事诉讼方面,代理刑事辩护,申请取保候审、协商民事赔偿等。


诉讼指南
民事起诉状的撰写需要遵循一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以下是一个基本的民事起诉状模板及其要点说明:
2024-04-03
一、增加受理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除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和中牟县人民法院代管民事案件外的民事案件(含破产);
二、增加受理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东新区范围内的刑事自诉案件;
三、不再受理郑东新区范围内的委托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两类纠纷由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受理;
四、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其他案件,除以上调整外,仍按原管辖文件执行。
2023-11-02
律师到郑州市二七区调取工商档案实践经验
所需手续:1、律师证复印件,核对原件;2、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的介绍信;3、承诺书,可手写可打印(不要求盖律师事务所公章,但市内有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盖章,因此建议提前准备好,并在承诺书落款处也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4、空白A4纸。
2023-07-04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告知事项 1、上诉案件人应详细、如实填写本表,本表所列有关地址、通讯号码、邮政编码将是本案二审环节中法院对当事人通知、传唤、送达(邮寄送达)的依裾。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过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告知...
2022-11-07
郑州市劳动仲裁委仲裁指南一、申请立案对属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管辖的争议,经调解,双方没有达成协议或确认双方不愿调解后,立案庭应按有关规定填写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立案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经庭长审核和主管领导批准后,按有关程序移交至审理庭。二、案前调解立案庭接到申请人的申请书后,应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认真审查,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应当填写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经庭长审核和主管领导批准后,按...
2022-11-07
郑州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及各区仲裁委郑州市劳动仲裁院立案庭67177752 互助路10号附2号郑州市劳动仲裁委仲裁处67171919 互助路10号附2号金水区劳动仲裁委63822241 卫生路39号附1号6楼 中原区劳动仲裁委67711820 百花路3号二七区劳动仲裁委68700663 京广南路9号三楼 惠济区劳动仲裁委63639812 开元路8号管城区劳动仲裁委66203690 管城街48号高...
2022-11-07
法律援助制度第一章  法律援助相关规定第一条  法律援助,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司法行政机关设立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其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受理点是市司法局为方便全市公民就近申请并获得法律援助,根据法律援助工作需要设立的受理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工作机构。法律援助的形式包括提供无偿的法律咨询、刑事辩护、仲裁及诉讼代理、非诉讼调解等。第...
2022-11-05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需要的材料1、申请执行书(不是本人申请提供委托书及关系证明)2、个人申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公司申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收款账户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员工提供劳动合同。3、判决书或调解书复印件、送达地址确认书及生效证明4、被申请人是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工商信息复印件5、申请人提供线索一览表6、风险告知书
2022-11-05
上一页 1 2 3
...
下一页
联系我们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博学路277号正商学府广场A座16层
邮箱:ujnxuxin@163.com 电话:13525588847(微信)
Q Q:809076758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获取法律资讯
website qrcode
会员登录
登录
我的资料
留言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