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许鑫律师网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法律咨询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周六至周日 :9:00-17:00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3525588847
邮箱:ujnxuxin@163.com
文章详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队离退休干部腾退军产房纠纷法院是否受理的复函

发表时间:2022-10-01 22:50作者:最高人民法院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军队离退休干部腾退军产房

纠纷法院是否受理的复函


1991年1月31日      〔1990〕民他字第56号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津高法〔1990〕第68号《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59122部队诉林学华等五人军产腾房案是否受理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认为:因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腾迁、对换住房等而发生的纠纷属于军队离退休干部转由地方安置管理工作中的遗留问题由军队和地方政府通过行政手段解决为妥。故我们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倾向性意见。即:此类纠纷人民法院不宜受理。

此复。

会员登录
登录
我的资料
留言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