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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提起诉讼吗?发表时间:2023-02-24 17:22来源:郑州许鑫律师 对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提起诉讼吗? 不一定。 下列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如果劳动者提起诉讼的同时,用人单位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中级人民法院不再受理用人单位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文章分类:
劳动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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