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执行保全案件提交材料发表时间:2022-09-10 23:04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执行保全案件提交材料 1、保全申请书复印件两份 2、送卷人需填写保全期届满及续行保全告知书一份,让其告诉申请人此情况(解除保全不需要) 3、民事裁定书原件2份 ①银行存款——明确的银行及银行账号 ②房产——有具体的地址及房产证号 ③车辆——A:属于事故车辆在交警队停车场放着,不需要协执; B:在车管所放着,一律都需要协执 4、协助执行文书(房产、车辆) 5、申请保全人的身份 ①申请人是自然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若委托近亲属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关系证明、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若委托律师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律所公函、律师证件 ②申请人是单位,需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若委托单位员工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员工身份证明或劳务合同复印件一份 若委托律师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律所公函、律师证件 6、保全费用票据复印件(解除不要) 7、申请人提交的被保全人的银行账号、房产、车辆信息复印件 8、诉中(所有民初案件)无任何财产信息的,需提交网络查控申请书原件两份
执保案件--财保号案件(诉前)--民初号案件(诉中)
解除保全: 1、解除保全申请书两份。 2、民事裁定书原件2份 3、协助执行文书(房产、车辆) 4.申请保全人身份证复印件。 5.被保全的银行账号、房产、车辆信息 诉前尽量提供: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诉中必须提供
文章分类:
诉讼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