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许鑫律师网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法律咨询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周六至周日 :9:00-17:00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3525588847
邮箱:ujnxuxin@163.com
文章详情

哪些人可以继承遗产?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发表时间:2022-09-08 18:09

哪些人可以继承遗产?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遗产继承方式有以下几种: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含遗赠扶养)。由于遗嘱继承、遗赠均指定了继承人,排除了法定继承的适用,我们不需要再讨论遗产继承顺序。我们仅就法定继承中哪些人可以继承遗产、法定继承中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进行简单介绍。

一、法定继承中哪些人可以继承遗产?

法律直接规定的天然享有继承权利的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这里的配偶指的是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与被继承人有合法婚姻关系的配偶,而不包括前妻、前夫,即便被继承人死亡前未再婚,前妻、前夫也没有继承权,共同生活但未登记的(不含94年之前形成的事实婚姻)也没有继承权。

这里的子女,也包含私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这里的父母,也包含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这里的兄弟姐妹,也包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符合法定条件可以享有继承权的人:孙子女、外孙子女、丧偶儿媳、丧偶女婿、既无血亲也无姻亲关系的特定第三人、胎儿。

孙子女、外孙子女,即被继承人子女的子女(含直系晚辈,不受辈分限制,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玄孙子女、外玄孙子女……)符合条件的可以代替其父母参加继承,我们在下文遗产继承顺序中进行介绍。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是否再婚)也享有继承权。

非上述法定继承人,但自身无劳动能力且没有经济来源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人,也享有继承权。

非上述法定继承人,但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远亲不如近邻),也享有继承权。

胎儿的继承权并不是现实的,而是一种特殊保护,法律上称为“胎儿预留份”。举例说明,大明在妻子怀孕五个月时因交通事故去世了,这个时候小明还未出世,但在分割遗产时,必须给尚未出世的小明预留一定份额。如果小明顺利出世,就获得这份遗产;如果小明未能活着出生,那么就全当小明没有出现过,还由原来的继承人进行分割;如果小明生下来哭了几声就夭折了,那么就以小明为被继承人发生一次新的遗产继承,也成为“转继承”。

二、法定继承中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严格上讲,狭义的法定继承人仅包括上文所述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只要存在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哪怕只有一个人,那么就轮不到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那么,如果被继承人的某个子女英年早逝,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白发人(父母)送黑发人(子女),白发人比黑发人后死亡的怎么继承?法律对此规定了“代位继承”,也就是说,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的子女,及被继承人的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可以代替其父母的位置,享受本该由其父母继承的份额。

另外,上文所述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既无血亲也无姻亲关系的特定第三人、胎儿也是作为第一顺序参加继承的。

三、关于法定继承的其他法律常识

1、继承权男女平等。

2、未成年人的继承权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3、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夺遗产杀害他人的、遗弃虐待被继承人的、造遗嘱烧遗嘱的,这些人丧失继承权。

4、原则上平均分割遗产,但经济困难的可适当照顾,扶养较多的可多分,扶养较少的可少分,也可以协商一致进行分割。

5、遗嘱、遗赠优先于法定继承,遗赠抚养优先于遗嘱。

6、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折价、补偿等方法处理。比如公司股权,让七八十岁的父母分得股权,显然是不现实的,可以由擅长经营的人、或者有能力的人、或者转让股权,分割股权转让款。

7、无继承人的遗产怎么办?当然是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8、人死债销?不可能!需要先用遗产清偿债务,剩余的再继承。

9、我不继承也不赡养父母行不行?绝对不行!可以不继承(在被继承人在世时,放弃继承的声明无效),但不能不赡养父母,因为继承是权利,可以放弃,而赡养是义务,不能拒绝。

10、继承纠纷诉讼在哪儿打官司?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遗产为不动产的,为不动产所在地。

11、婚后法定继承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

会员登录
登录
我的资料
留言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