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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要多少钱?

发表时间:2022-09-08 18:02作者:郑州许鑫律师来源:郑州许鑫律师

打官司要多少钱?

打官司是解决纠纷的重要方式之一,打官司不仅需要投入时间,还要投入金钱,那么打官司需要多少钱呢?

打官司需要支出的费用如下:

一、诉讼费

1、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是在立案时交给法院的,关于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对交纳标准、方式等有明确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垫付,谁败诉谁最终承担。

对于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可以申请缓交、减交、免交的司法救助。适用缓交、减交、免交的情况包括:索要社保、经济补偿、人身伤害事故、法律援助、自然灾害导致生活困难、优抚、安置对象、残疾人无生活来源的、索要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低保、五保、领失业金的、无业人员等等。

2、保全费

保全费属于诉讼费用的一种,也是由法院收取,只有在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前提下才需要交纳,最高不超过5000元。保全费同样是由原告垫付,谁败诉谁最终承担

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是为了避免因被告转移、隐匿财产导致案件胜诉却无法得到执行,具体作用可以查看本网站介绍:怕官司打赢却拿不到钱?你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因此,保全费并不是绝对必要花费,有保全需求的,才要交纳。

3、其他诉讼费用

其他诉讼费用包括公告费、执行费等等

公告费,在人民法院无法确定被告下落时,为了官司的顺利进行,可以采用公告方式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人民法院以登报的形式将案件信息通知被告,公告期满,即视为被告收到该法律文书。公告费也是由原告垫付,谁败诉谁最终承担。

执行费,法律文书生效后,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强制被申请人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约定的义务,在此过程中要产生执行费。执行费,申请人不需要预交,由法院在执行时一并执行到位。

二、律师代理费

律师代理费,简称律师费,律师费不是绝对必要花费,只发生在委托律师代理参见诉讼的情况下。律师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弥补当事人不懂法律规定的这一短板。为原告打官司时,律师的作用在于追求利益最大化,比如避免告错人、漏掉被告或者诉讼请求,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即便漏掉了,也不能再次起诉。为被告打官司时,律师的作用在于尽可能减少损失。

关于律师代理费的收取标准,大多数省份均有相应的指导价格,各个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也不同,律师费的收取要考虑以下因素:诉讼标的额、案件复杂程度、所需花费时间、律师的专业水平、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等,具体收费可以到律师事务所与律师协商。

律师费谁承担?大多数案件律师费都是谁聘请谁承担,一些特殊案件可以由对方承担,也可以通过合同约定由对方承担,同时法院也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决各方当事人合理分担律师费。

请律师就一定要花钱吗?并不是的。符合条件的案件,当事人经济困难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当事人免费代理案件。

三、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材料复印费等

在打官司的过程中,无论是当事人亲历亲为,还是委托律师全权代理,都会产生一些必要的花费。一般来说,交通费、材料复印费是一定会发生的。如果案件复杂,涉及多个当事人,或者需要外地办理案件,会产生食宿费、通讯费等等。如果委托律师代理案件的,可以与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协商这些费用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以上就是打官司所需要花的钱,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让每个老百姓都打得起官司已经成为可能,当事人没有必要再因为经济原因而犹豫不决,甚至由于没有及时打官司而导致法律不再保护其合法权益,这就得不偿失了最后,预祝当事人都能胜诉。


文章分类: 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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