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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流程发表时间:2022-09-08 18:06来源:郑州许鑫律师 交通事故赔偿流程 根据交通事故的损害后果,可以将交通事故分为两大类,不涉及刑事犯罪的交通事故和涉及刑事犯罪的交通事故。 第一大类 不涉及刑事犯罪的交通事故 此类交通事故的赔偿方式有两种。 第一种 私了,即通过协商、调解解决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如果不涉及保险理赔的,只要交通事故当事人协商或者经过交警部门调解,双方达到一个都满意的赔偿数额,签订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并按约履行即可。 如果涉及保险理赔的,由于交强险是不论交通事故责任大小均优先赔偿的,但赔偿数额有限,超出限额的,再由商业三责险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大小进行赔偿,仍然不足的由司机或者车主进行赔偿。因此,受害人要先找保险公司核算交通事故赔偿数额,再经投保人(车主)同意后,由保险公司把赔偿款给投保人,由投保人转交受害人,或者由保险公司直接赔付给受害人。但前提是该数额必须经过投保人认可,也就是说受害人是否能获得赔偿,投保人说了算。笔者认为,大多数保险公司核算出的数额都比法律规定应该赔偿的数额少。 第二种 公了,即通过法院诉讼途径索要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不能通过前述第一种方式解决的,就不得不走第二种途径。为什么这种方式是第二选择?因为诉讼的缺点是既不省力也不省钱。但相对于私了,通过公了处理交通事故也存在不少优点。首先,委托律师通过诉讼索要交通事故赔偿款,可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将利益最大化,杜绝私下协商、调解时被坑的情况。其次,应该由保险公司理赔的部分,法院会判决保险公司直接向受害人理赔,而并不需要经过车主同意,也就是说,避免了私下协商、调解时需要看车主脸色的情况(部分受害人在协商交通事故赔偿数额时,会认为我是受害人,反倒要求着你同意赔偿数额,这是什么道理。但事实就是如此)。 第二大类涉及刑事犯罪的交通事故 此类交通事故根据赔偿的时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第一种 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之前赔偿 比如,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并被认定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的,即可构成交通肇事罪。那么,死亡是客观事实,但事故责任则是一种事实推定,当双方对事故赔偿达成一致的,当然可以不认定事故责任(事实上也没有任何意义),这就不会构成交通肇事罪。所以,不少交通事故达成赔偿协议发生在这一阶段,把握不住时机,有可能产生两败俱伤的局面。 第二种 刑事立案后,法院判决之前赔偿 一旦刑事立案,交通事故就由单纯的民事纠纷演变成刑事案件,肇事者会暂时被限制人身自由。然而,我国法律规定,对于积极赔偿,取得受害人谅解的,或者说只要积极赔偿的,均可以从轻量刑,还可以先取保候审,或不被处以刑罚。因此,在这一阶段,肇事者家属往往会代肇事者向受害人赔偿交通事故损失,以取得谅解。 第三种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由法院判决肇事者赔偿损失 通过此种方式获得赔偿的,大多数前述各种方式不奏效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部分肇事者认为,住牢不赔偿,赔偿不住牢。但事实上是,赔偿了不一定住牢,但不赔偿的住完牢出来还得赔偿)。优点在于,不用交诉讼费(单独民事诉讼中,原则上要预交诉讼费,最终谁败诉谁承担,但在附带民事诉讼中,法律规定不需要交诉讼费,可以理解为法院在解决刑事案件时顺便解决民事赔偿问题,所以不收费)并且可以直接申请法律援助(国家分配律师,免费打官司)。但就笔者了解,部分案例中法院没有判决肇事者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可能是认为,肇事者受了刑事处罚,就已经算是抚慰受害人心灵创伤了)。并且,此时的肇事者已经很固执了,虽然肇事者住牢了,但是受害人的赔偿问题却没有得到及时解决。 索赔建议 对于受害人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能够得到及时、足额的赔偿。发生交通事故后选择哪种流程索赔,要考虑很多因素,比如造成损害大小(是否构成犯罪)、保险情况(保险是否足额够赔)、肇事者经济能力和应对态度(是否存在协商的前提)等等。如果难以判断,可以到律师事务所咨询交通事故领域的律师。 上一篇交通事故一次性赔偿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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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类:
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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