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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赡养费,父母是否必须起诉所有子女?发表时间:2022-09-08 17:55 索要赡养费,父母是否必须起诉所有子女? 导读 现实生活中,子女之间互相推诿不赡养父母的情况屡见不鲜。大多数父母也都敢怒不敢言,除非温饱问题受到严重威胁,才会放下脸面到法院起诉,索要赡养费。那么,在索要赡养费时,父母必须起诉所有子女吗? 法律有相关规定吗? 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赡养纠纷是否必须追加全部子女为被告。但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存在共同诉讼制度,又可分为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比如,N个农民工起诉,向同一被告索要工资,既可以单独起诉,也可以共同诉讼,这就属于普通共同诉讼;继承人起诉分割遗产,必须追加所有继承人参加诉讼,以保护每个继承人的权利,这就属于必要共同诉讼。赡养纠纷是否属于必要共同诉讼,法律也没有相关规定。 人民法院在个案审理中如何取舍? 就赡养纠纷中是否应当追加其他子女为共同被告这一争议焦点,通过整理分析公开案例,我们发现:最高人民法院无相关案例;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各有1例再审裁定,且均不支持追加其他子女为被告;河南省中级人民法院中,只有商丘中院审理过1例类似案件,且不支持追加;河南省基层人民法院中,有9例类似案件,其中6例不支持追加,3例支持追加其他子女(这3例中,恰有1例为郑州地区,金水区人民法院判决)。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人民法院在这一问题上的做法并不统一,但显然不支持追加其他子女参加诉讼的做法占大多数。 法官有什么观点? 我们通过搜索发现,3名法官曾发表文章对赡养纠纷是否必须追加其他子女为共同被告这一问题进行过分析,且均认为不应追加其他子女为共同被告。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曾在回答网友提问时,认为应当追加其他子女为被告。 观点分歧及理由 第一种观点认为不应追加。理由是,首先,部分赡养纠纷案件,父母之所以只起诉个别子女,是因为其他子女已经尽了赡养义务,父母不愿再起诉这些子女,也可能是因为部分子女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经济来源,自己还无法解决温饱,更不必说赡养父母了。在这些赡养纠纷案件中,一旦追加其他子女为共同被告,这些子女很可能并不理解这一做法,导致家庭关系进一步恶化。其次,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以其他子女尽赡养义务为前提,也就是说,子女不能以其他子女也没有尽赡养义务为由也拒绝赡养父母。最后,赡养纠纷不是必要共同诉讼,根据“不告不理”原则,父母对诉权有处分的权利,可以放弃对其他子女的赡养权,因此不需要追加其他子女参加诉讼。 第二种观点认为应当追加。理由是,首先,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所有子女都应当尽赡养义务。现实中也确实存在父母把大部分财产都给了部分子女,却让其他子女来赡养自己的情况,这些子女当然不会愿意承担赡养义务,甚至部分家庭遵循着女儿不继承不赡养的“优良传统”。其次,赡养义务是一个整体,父母所必须的赡养费用是一定的,赡养费应当平均承担,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承担份额,如不追加其他子女,则无法确定赡养义务人的数量,更无法进一步确定赡养费份额。最后,追加其他子女参加诉讼能够一劳永逸,一次性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通过法院裁判,让全部子女都承担各自的赡养义务,避免老人事后再起诉其他子女,节省司法资源。 笔者观点 笔者赞同第一种观点,即索要赡养费,父母不必起诉所有子女,人民法院也没有必要强制追加其他子女参加诉讼。但笔者认为,人民法院在碰到这种情况时,应当对这一问题进行释明,征求原告意见,确定原告是否放弃要求其他子女赡养的权利。同时,子女数量影响赡养费份额的计算,在对子女数量有争议时,人民法院可以要求老人提供证据证明子女数量,如不提供的,直接按被告关于原告子女数量的意见认定,并确定该被告应当承担的赡养费数额。 实际上,父母对子女有养育之恩,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应讲任何条件,与他人也没有关系,全在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