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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秦东损害鸿茅药酒商品声誉案的法律分析发表时间:2022-09-04 17:04 谭秦东损害鸿茅药酒商品声誉案的法律分析 据媒体报道,谭秦东涉嫌罪名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那么我国法律对该罪名是如何规定的呢? 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该罪的客观要件为:①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②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第一个关键问题是,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这要分析谭秦东是否捏造并散布关于鸿茅药酒的虚伪事实。根据澎湃新闻,谭秦东是在“美篇”发布的《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美篇是南京蓝鲸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一款基于多图分享的社交App。其本身具有网络传播的特性,只要在美篇完成发布,即属于散布。那么,谭秦东是否存在“捏造”这一先行为呢?这个问题需要分析“鸿毛药酒”是否是毒药,笔者也经常听到“是药三分毒”的说法,不过这是医药学界的事,笔者并不过多讨论。但是,笔者认为,若要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前提就是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是否属于虚伪事实,这需要司法部门委托鉴定,从目前媒体报道来看,并没有提及相关的结论。在这种情况下,笔者认为,并无充足证据证明谭秦东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 第二个关键点,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必然会通过一定的行为或结果反映出来,即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作出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给他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①严重妨害他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导致停产、破产的;②造成恶劣影响的。”根据这一规定,鸿茅药酒须存在损失,并且该损失是由于谭秦东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这一原因直接且唯一导致的。或者是没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但达到了影响恶劣的程度,这需要从发布的平台、平台的注册人数、活跃度、阅读量、转发量等等因素来进行具体分析。 根据以上分析,谭秦东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需要满足这些条件:首先,谭秦东实施了捏造并散布关于鸿茅药酒的虚伪事实,损害了鸿茅药酒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其次,谭秦东的该行为直接且唯一地导致鸿茅药酒发生符合法定入罪数额的经济损失,或者严重妨害了鸿茅药酒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导致停产、破产,抑或给鸿茅药酒造成了恶劣影响。 最新消息是,检察机关已经将谭秦东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批准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这进一步说明现阶段谭秦东案并不符合提起公诉条件,未达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 笔者通过无讼案例进行检索,只有二十四起案由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刑事案件。笔者认为,现实生活中是存在大量的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只是很少通过刑事途径解决的,大多都是通过民事诉讼处理纠纷。 刑法讲究谦抑性,就本案而言,完全可以采用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问题。由于定罪处罚对当事人的影响较大,刑事诉讼也就显得比民事诉讼更为透明。笔者原本知道“鸿茅药酒”是因为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现在对“鸿茅药酒”加深印象则是因为谭秦东损害鸿茅药酒商品声誉案。笔者认为,这种处理方式实在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并不可取。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谭秦东的行为并不理性,直接对“鸿毛药酒”冠以“毒药”的帽子,并不可取。对待问题应当有鲜明的立场,更要有充足的论据。关于该案,笔者仅做简要分析,该案的进展以司法机关的公布为准。 上一篇农民工工资拖欠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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