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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伤残鉴定程序

发表时间:2022-09-10 23:26

人民法院伤残鉴定程序

在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等人身损害类案件中,不少受害者可能构成伤残,如当事人无法就是否构成伤残、伤残等级等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申请伤残鉴定,由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伤残等级、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后期治疗费等进行鉴定。

一、伤后多长时间可以进行伤残鉴定?

时间长短不等。以原发性损伤后果为依据评残的,在伤后1-3个月进行,比如器官切除。影响容貌、听力、视力等的,伤后3-6个月进行。肢体功能障碍的,伤后6-9个月进行。

二、伤残鉴定如何申请?

申请人民法院委托伤残鉴定的,需要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供伤残鉴定申请书、病历。伤残鉴定申请书要写明需要鉴定哪些项目,一般包括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后期医疗费等等。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是有期限的,因此多数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诉前调解,在诉前调解过程中,人民法院安排进行诉前鉴定。

三、鉴定程序如何进行?

人民法院收到鉴定申请后,符合条件的,通知各方当事人到法院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并让当事人共同选定鉴定机构,一般是摇号确定。在伤残鉴定程序中解决的是受害人是否构成伤残等问题,而并不解决当事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这一问题。

人民法院将病历等相关材料交给当事人选定的鉴定机构,鉴定机构审查后认为符合鉴定条件的,通知各方当事人到场进行鉴定,其中受害人本人必须到场,因为需要进行查体。

进行鉴定之前,受害人需要支付鉴定费、检查费、文印费等费用,具体数额以鉴定机构实际收取为准。

鉴定机构形成鉴定意见后会交给法院,法院再通知各方当事人到法院领取。

四、鉴定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整套病历、影像学片子、身份证、鉴定查体时本人到场。

五、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是否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申请重新鉴定需要异议人有证据证明存在某些法定事由,比如当事人单方委托导致鉴定程序严重违法。但仅仅是鉴定结论存在缺陷的,不准许重新鉴定。

以上是笔者根据自身律师执业经验对人民法院伤残鉴定程序进行的简单介绍,具体案件的伤残鉴定程序可以向笔者咨询或者向受诉人民法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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