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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什么证件?发表时间:2022-09-10 22:55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什么证件? 办理离婚手续,即协议离婚,指的是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建立合法婚姻的夫妻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以解除婚姻关系。 办理离婚手续的前提是有合法的婚姻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合法的婚姻关系需要满足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双方自愿、无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无相关疾病等实质要件,和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照片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形式要件。当然,1994年2月1日之前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满足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 办理离婚手续,同样需要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就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等事宜共同协商一致,然后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办离婚手续需要夫妻双方携带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协议书、照片等材料。 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婚姻登记员会先询问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并需要做笔录,结束后让夫妻双方签名。 如果结婚证丢失怎么办?夫妻双方其中一方丢失结婚证的,可以书面声明遗失,根据另一方的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各自的结婚证都丢失的,可以书面声明遗失,并提供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必须加盖婚姻档案印章)。 夫妻双方还要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签署姓名。 离婚协议建议至少打印三份,但不要提前签名,需要在婚姻登记员的见证下签名,并加盖印章。 经审查手续没有问题的,婚姻登记处会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出具离婚证。 如果离婚协议书丢了怎么办?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复印。 离婚证丢失的,也是可以申请补领离婚证的,但需要再次提交照片。 办理完离婚手续后,还能变更离婚协议内容吗?当然不能,这里的不能指的是,婚姻登记部门不会受理变更,但双方可以就相关事宜签订补充协议,依然是有效的。 以上就是许鑫律师整理的关于办理离婚手续问题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仍有疑问的,可以咨询律师或者向婚姻登记部门具体咨询。
文章分类: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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