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成年子女偷钱充值王者荣耀,父母是否能要求返还?发表时间:2022-09-10 17:25 未成年子女偷钱充值王者荣耀,父母是否能要求返还? 案情简介 2017年6月10日至7月20日期间,张某某(11周岁)在王某经营的商店,将从家中偷拿的现金交给王某,让王某用其微信账号为张某某及其同学的王者荣耀游戏账户充值,前后充值26次,共计6000元,王某从中收取了手续费。后张某某的父亲张某发现家中现金丢失,经询问张某某,才得知上述情况。在与王某协商返还现金无果的情况下,张某作为张某某的监护人,将王某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张某某与王某之间的网络充值合同无效,并判令王某向张某返还王者荣耀充值款6000元。 被告辩称 被告王某认为,自己与原告张某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自己只是代替张某的儿子张某某向其王者荣耀账户充值,张某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是每次几百元,分多次充值,并非一次性充值6000元。原告张某对儿子张某某未尽到监护义务,应当对其儿子向王者荣耀账户充值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此外,张某没有证据证明其儿子张某某用于充值王者荣耀的6000元钱就是张某的。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定了原告张某主张的事实,最终判决张某某与王某之间的网络充值服务合同无效,判令王某向张某支付3000元。 法律分析 1、张某某与王某之间是否成立法律关系?该法律关系是否有效? 本案中,张某某和王某约定,由王某代其向特定账户充值,张某某支付服务费用,张某某和王某之间成立服务合同的法律关系。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本案中的张某某年仅11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其在本案中与王某之间成立的服务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经其法定代理人,也就是其监护人张某同意后,该合同才有效。现在,张某明确表示不予追认,那么该服务合同无效。 2、王某是否应当返还王者荣耀充值款?应当返还多少? 在本案中,张某某之所以能够顺利拿到钱并充值王者荣耀,既有张某的疏于监护,张某某自己的心智不成熟,王某的利益熏心,是各方面原因综合造成的,因此不能由某一方承担全部责任。我们摘录该案民事判决书中法官说理的部分内容如下: 作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农村,虽然近年来我县人民群众消费能力有较大提高,但一个未成年人短期频繁大额充值Q币6000元对普通农村家庭来说仍是难以想象的,张某某的行为明显超出了普通群众可以接受认可的未成年人交易的范围。被告作为开设在农村小卖部的店主,对张某某的大额消费行为理应秉持最大限度的审慎注意义务,核实其消费行为是否已经过父母的同意,以避免双方之间的合同陷于无效的境地。而被告不但没有尽到审慎义务,反而利用其账户为未成年人充值,使得因未成年而无法获得支付渠道的张某某完成大额消费,其行为存在过错。张某某作为未成年人从家里私自取用大额现金用于购买Q币充值游戏,作为家长的原告事发月余才发现,这从侧面说明原告在一定程度上对张某某疏于监管。张某某作为未成年人不知道法律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的规定,但理应懂得在取用家中大额钱财消费时应征得父母同意,此系社会普遍认可的家庭伦理。因此对于涉案合同归于无效,原告父子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的,因合同取得财产应予返还,不能返还的,造成的损失,应当根据双方过错程度折价补偿。虽然本案中的服务合同无效,但6000元钱款已经用于充值消费,游戏道具和充值款不可能进行返还。对于原告张某的6000元损失,根据原、被告双方的过错程度,判决各自承担50%的责任,即被告向原告支付3000元。 笔者提醒 除了本案中未成年人从家中盗取钱款让他人为自己充值游戏的情形外,现实生活中更多的是孩子用父母的智能手机以父母的名义注册游戏账号,并用父母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为游戏账号充值或者打赏主播等。游戏中的充值行为,涉及未成年子女、父母、游戏运营公司、资金管理平台等各方主体,但争议焦点是未成年人与游戏运营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因此,作为监护人的父母应当向适格的主体要求返还充值款。至于是否需要返还或者赔偿损失,要根据是否确实是孩子未经允许私自充值、父母是否尽到监护义务、游戏运营平台是否尽到提醒注意义务、孩子的年龄等等方面综合判定。 我们也不能将责任完全推到游戏运营者头上,或者归咎于游戏本身。事实上,孩子玩手机游戏,几乎都有父母的纵容,因为孩子玩游戏就不闹人了,甚至部分父母直接将自己绑定有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的手机给孩子玩,难道父母们可以说自己不知道游戏是可以充钱玩的吗?笔者认为,父母们与其一家一家要求游戏运营者返还游戏充值款,倒不如想想如何引导孩子少玩甚至不玩手机游戏。
文章分类:
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