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济组织中行使公权力的人员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应当依据该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结构、是否从事公务等要素审查判断。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不正当履行职权或超越职权出具信用证或者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构成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办理金融领域挪用公款犯罪案件,应从实质上把握“归个人使用”等要件。对于为个人从事营利活动而违规使用单位公款,给公款安全造成风险,如果公款形式上归单位使用,但是实质上为个人使用的,可以认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他人因行为人挪用公款犯罪直接获利,虽不构成犯罪或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但主观上对利益违法性有认知的,对他人的直接获利应认定为违法所得,检察机关可以向监察机关提出建议,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检察机关在办理投融资领域受贿犯罪案件时,要准确认定利益输送行为的性质,着重审查投融资的背景、投融资方式、融资需求的真实性、行为人是否需要承担风险、风险与所获收益是否相符等证据。在办理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案件时,要客观认定行为造成公共财产损失的范围,对于国有公司应得而未获得的预期收益,可以认定为损失数额。在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犯罪案件时,对于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的范围、趋同性交易盈利数额等关键
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期货交易中通过增设相互交易环节侵吞公款的行为,可以依法认定为贪污罪。审查时重点围绕交易行为的异常性、行为人获利与职务便利之间的关联性进行分析论证。对于贪污犯罪数额,可以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根据行为人实际获利数额予以认定。庭审中,检察机关采取多媒体示证方式,综合运用动态流程模拟图、思维导图等全面展示证据,揭示犯罪行为和结果,增强庭审指控效果。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十七批指导性案例发布时间:2023年8月22日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十七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经2023年6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现将沈某某、郑某某贪污案等四件案例(检例第187—190号)作为第四十七批指导性案例(金融领域新型职务犯罪主题)发布,供参照适用。最高人...
针对消毒产品厂家生产、销售违规添加禁用物质的抗(抑)菌制剂过程中,主观恶性大、产品涉及面广、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等情节,检察机关通过召开专家论证会等形式,指导行政机关厘清法律适用难题,依法适用更严处罚规定,让违法企业得到应有惩戒。
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2022.8.15)发布时间:2023年8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突出抓好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工作,...
针对影响群众美好生活的乡村黑臭水体等污染顽疾,经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职,行政机关仍未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损状态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人民检察院诉讼请求全部实现的,可以由人民法院裁定终结诉讼。
检例第186号: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督促落实电价优惠政策行政公益诉讼案
检例第185号:湖南省长沙市检察机关督促追回违法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行政公益诉讼案